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精简30个业务办理材料办理要件的基础上,即日起,正式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供的“房屋评估报告”。

  据了解,过去,房屋评估报告,历来是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的文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群众不仅要委托房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评估,还得支付评估费用,可谓费时、费钱、费力。

  据介绍,取消“房屋评估报告”后,在州内缴存公积金的群众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房屋评估报告,缴存群众申请贷款额度根据房屋过户时税收完税证明核定的房屋价格计算确定。以房屋总价50万来测算,二手房委托评估费用一般按房屋评估总价3‰收取,评估费就是元,而现在,该中心取消了评估报告材料,以年办理的二手房人数户计算,每年约为缴存群众节约支出54万元,这个政策的出台,切实给缴存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来源:中国黔西南

责任编辑:李思洁

本期审稿:马光翠

值班总编:宋娜

法律顾问: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杨出波律师韦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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